金沙滩运营招商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09-12 作者 :周妍玲 浏览数: 656


为完善金沙滩营地功能配套,促进营地发展,提升游客服务体验,珠海联港瞰海商务有限公司拟对营地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

金沙滩商铺招商

二、项目基本情况

金沙滩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,珠海机场侧。海岸线长约3.8千米,纵深约300米,沙质细腻,海水清澈,是珠海市十大景区之一,于2024年8月下旬营业至今已接待约80万人次,是市民游客踏浪戏水的游玩胜地。

营地共设4个功能区,商业集市区、林下休闲区、团建活动区、沙滩体验区。本次招商项目为滨海商业街5号、6号商铺。

三、招商项目

金沙滩商业街5号、6号商铺:

位于商业集市区,已有基础装修。合约签订期限为3年。

商铺编号

面积(平方米)

管理费起始价(月/平方米)

管理费起始价(年)

竞价保证金

商铺5

92.16

100

110592

10000

商铺6

74.97

100

89964

10000

项目要求:

1.经营范围:经营业态为文创特产售卖、轻餐饮等。

2.服从营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,服从统一管理,物业费5元/平方米。

3.知名品牌进驻可放宽招商条件。

4.竞价保证金支付账号:

收款名称:珠海联港瞰海商务有限公司
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珠海航空新城支行

银行账号:44362801040002001

四、合作单位资格要求
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。

(二)具备经营所需的人员、设备,以及相关经营许可;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;在过去的三年内,无重大违法行为、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。

五、报名需准备的材料

1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(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);

3.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,出具授权委托书(注明受托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、授权范围),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
4.合作条件确认书(原件加盖公章);

5.经营方案及装修方案。

六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
(一)时间:2025年9月4日至招商结束为止。

(二)地点: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-704现场报名。

七、现场勘查

(一)不统一组织实地探勘,投标人可根据需求自行前往项目场地进行现场探勘。探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,均由意向单位自行承担。

(二)提交资料后,将视为投标人对营地各项管理规定、营地营业时间,以及招商项目的现状完全知悉并且无异议,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,并充分理解并认可未来或将承担的风险、义务及责任。

(三)现场探勘联系人:朱先生13727059293

八、其他须知

(一)经营主体须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生产经营许可,并独立承担项目经营期间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、经济责任及安全责任。

(二)经营主体在经营期间,须服从金沙滩的统一规范管理及规划调整工作。

(三)经营主体在经营期内,除发生法定不可抗力情况外,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营业,也不得将经营权转让。经营主体非因法定不可抗力原因不营业超过五天或将经营权转让,否则,园区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管理费,其前期投入及损失由经营主体自行承担。经营主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营地的正常生产经营、新增商业业态以及不定期开展的各类活动,否则营地有权单方解除合同,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管理费,前期投入及损失由经营主体自行承担。其余细节,以合同签订为准。

(四)经营主体在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《金沙滩合作商管理规定》《金沙滩合作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,管理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竞得人无条件遵守管理规定。

(五)所有经营项目的水电费由经营主体自行承担;营地将根据经营主体实际使用面积按照每平方米每月5元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。

 

联系方式:王先生13631205916。

 

 

附件一:合作条件确认书




附件一:合作条件确认书(/enet_upload/file/20250905/20250905100103_24098.doc